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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團體預約系統」登記表格

    「團體預約系統」登記表格

    Registration Form for "Use of Group Booking System"
  • 第一部分︰旅行代理商資料


  • 登記須知


    1. 登記流程︰

    • 有意透過香港旅遊業議會為旅行團預約旅遊項目之旅行社,需預先登記使用團體預約系統。
    • 旅行社填妥並提交此登記表格後,經議會核實,申請者將收到付款連結,以繳付港幣1,000元保證金。完成付款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者將收到確認電郵,可正式使用預約系統。

    2. 保證金機制

    • 保證金機制旨在確保配額不被濫用,該保證金將在旅行社終止透過系統進行工業旅遊的預約或有關項目完結後3個月內退還。
    • 保證金或因取消或缺席參觀所產生的費用被扣除(請參閱指引第4.2段「條款及細則」),旅行代理商如欲再次預約工業品牌導賞團,須補回保證金金額至港幣1,000元。

    3. 條款及細則

    • 若旅行代理商獲安排配額後欲取消預約,必須在參觀日期前最少45天透過電郵通知議會,以避免浪費配額。
    • 若旅行代理商於參觀日前15 - 44天內以電郵通知議會提前取消預約,會被扣除保證金港幣1,000 元。該旅行代理商同時需補回保證金金額至港幣1,000 元,方可繼續使用配額及/或進行預約。
    • 若旅行代理商在參觀日期前少於15天取消預約或缺席,會被扣除保證金港幣1,000元;而旅行代理商已獲取而未用的參觀配額將被取消;此外,該旅行代理商的預約資格亦會暫停6個月,生效日期由相關參觀日期起計算;日後相關旅行社亦需補回保證金金額至港幣1,000元,方可繼續使用配額及進行預約。

     

  • 第二部分︰聲明


  • 提交授權人士的簽署(經理級或以上)及旅行社印章,參考樣本按此。

  • 瀏覽文件
    Cancelof
  • 提交此登記表格後,系統會按照申請者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發出一封載有「 登記號碼」 的電郵以確認收到有關申請,申請人可以此申請號碼作為日後查詢及聯絡時使用。如超過了 24小時後仍未有收到相關電郵,請與議會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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