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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團體預約系統」登記表格

    「團體預約系統」登記表格

  • 第一部分︰旅行代理商資料


  • 有意透過香港旅遊業議會為旅行團預約旅遊項目之旅行社,需預先登記「團體預約系統」。完成登記並繳付保證金,申請者方可使用進行預約。

  • 登記須知


    1. 登記流程

    • 有意透過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預約參觀旅遊項目之旅行代理商,需填妥「團體預約系統」登記表格,並完成繳付港幣1,000元保證金,相關系統才接受其預約申請。
    • 旅行社填妥並提交此登記表格後,經議會核實,申請者將收到付款連結,並須於3個工作日內繳付港幣1,000元保證金。
    • 完成付款後,議會將透過電郵通知申請者,確認可正式使用預約系統。

    2. 保證金機制

    • 保證金機制旨在確保各旅遊項目配額不被濫用,該保證金將在旅行社終止透過系統進行項目的預約或有關項目完結後3個月內退還。
    • 保證金或因逾期取消或缺席參觀而被扣除(請參閱相關旅遊項目的「條款及細則」/「申請須知」),旅行代理商如欲再次預約有關項目,須補回保證金港幣1,000元。

    3. 條款及細則

    • 若旅行代理商獲安排配額後欲取消預約,必須在指定日期前通知議會,以避免浪費配額。若旅行代理商未能在指定日期前取消預約或未有按照預約時段出席參觀,將會被扣除保證金及/或暫停預約資格6個月。詳情請參閱相關旅遊項目的「條款及細則」/「申請須知」。

     

  • 第二部分︰聲明


  • 本人已詳細閱讀及完全明白「登記須知」及受其規則約束,以及同意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可根據「私隱政策」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使用本人提供的個人資料。

  • 本人為公司擁有人/管理層/經理或以上級別,並獲授權為是次申請之申請人。

    (請提交授權人士的簽署(經理或以上級別)及旅行社印章,參考樣本按此。)

  • 上載簽署及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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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此登記表格後,系統會按照申請者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發出一封載有
    「 登記號碼」 的電郵以確認收到有關申請,申請人可以此申請號碼作為日後查詢及聯絡時使用。如超過了 24小時後仍未有收到相關電郵,請與議會聯絡。

  • 提交授權人士的簽署(經理或以上級別)及旅行社印章,參考樣本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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